一、常规投诉途径
政务服务热线
拨打12345热线反映问题,若同一事项重复投诉3次以上未解决,热线工作机构将启动跟踪督办程序。部分地方规定对2次以上不满意的诉求启动督办。
纪检监督渠道
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;
通过中央组织部“12380”平台举报干部选任问题或公职人员违纪行为;
向被投诉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纪检部门直接反映。
层级监督投诉
向被投诉行政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交投诉,例如市级部门不作为可向省级部门反映;
向本级人民政府投诉,由政府监督所属部门履职。
二、特殊投诉途径
行政履职申请
书面提交履职申请书至对应职能部门,要求其依法处理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。例如环境污染问题可向环保部门申请履职。
网络与信访渠道
在人民网留言板或国务院“互联网+督查”平台提交投诉;
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官方网站或信函形式举报。
三、法律救济途径
行政复议
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,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所属人民政府(如宁国市司法局)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。
行政诉讼
对复议结果不服或直接认为行政行为侵权,可在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。
监察机关举报
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,可向监察机关反映,由其依据《监察法》调查处理。
四、注意事项
投诉需提供具体事实、证据及诉求,避免情绪化表述;
涉及民事纠纷或需仲裁的,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;
不同地区程序可能存在差异,建议提前查询当地规定。
以上途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合使用,例如先通过12345或纪检渠道投诉,若无果再申请复议或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