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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十年立法实践构筑法治屏障 22部地方性法规护航高质量发展‌

时间:2025-08-25作者:南通新闻网阅读:24分类:江海要闻

 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,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,十年间累计制定22部地方性法规,形成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"立体化"法规体系。这些法规既聚焦营商环境优化、科技创新等重大战略,又直击物业管理、养老服务等民生痛点,更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范,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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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,南通立法工作始终与市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。《南通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》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等法规相继出台,助力打造"万事好通"营商品牌。特别是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,通过立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,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法治动能。民生领域立法同样成果丰硕,其中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》开创全国设区市同类立法先河,不仅获评江苏省立法精品工程,更推动"教育之乡"品牌持续焕发光彩。

  市域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底色愈发鲜明。从规范轨道交通建设到文明行为促进,从水利工程管理到建筑垃圾处置,一系列"小切口"立法有效破解治理难题。尤为突出的是,南通在全国率先制定的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》,形成了可复制的"南通经验",为长江大保护等国家战略落地提供了制度样本。

  立法工作机制的创新同样引人注目。依托覆盖市县镇三级的2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,南通构建起"家门口的立法参与平台",累计收集群众建议2800余条,其中210条被直接采纳写入法规文本。这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,确保每部法规都精准对接发展所需、基层所盼、民心所向。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,将继续深化"小快灵"立法改革,以更高质量的立法成果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。

  如今,法治已成为南通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随着《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规的深入实施,这座滨江城市正展现出"绿水青山"与"法治文明"交相辉映的独特魅力。据统计,南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中,涉及民生保障和生态保护的占比达65%,充分彰显了立法工作"民有所呼、我有所应"的价值取向。